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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农业大学附中考勤与请假制度

时间:2015-01-05 18:12:39 │ 作者:信息员 │ 来源:河南农大附中 │ 点击数: │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对教师队伍的管理,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的自觉性与积极性,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使学校各项管理工作趋于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管理

1、学校行政人员和小学部实行坐班制,中学任课教师实行弹性坐班制。教职工必须按照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并参加各项要求参加的会议或集体活动,不得缺席会议或集体活动。

2、学校的考勤管理属于教师教学范围的由教导处派专人负责;升旗、例会及集体活动等由行政组派专人负责。各教研组的日常考勤由教研组长负责记录汇总报教导处。考勤结果每月汇总公布一次。

3、每周带班领导负责行政人员考勤及早读、上课、辅导考勤;值日教师负责学生考勤及管理。

4、因病、因事不能上班上课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各类请假,包括事假、病假、产假 、婚假、丧假等,必须按规定程序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5、任课教师请假在一天以内的由教导主任批准;一天以上的,必须经主管副校长批准;三天以上的报经校长批准。

行政管理人员的请假,先报办公室并填写请假单,由校长审批。

6、请假理由不充分和可能影响学校正常工作时,可不予准假或暂缓请假或缩短假程。

二、请假

(一)公假

1、教职工出席会议、培训学习、参加教研活动或因公外派的其他活动等视为公假。

2、教师外出参加学历提高的学习等,出具有效相关证明文件并完备履行请假手续,即确认为公假。

(二)事假

 教职工请事假,十天及其以上者按《河南农业大学附中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执行。

学期内事假累计一个月及其以上者,取消任何评优资格,不再享受期末综合奖。事假累计三个月及其以上者,取消任何评优资格,不再享受所有奖励,并按大学规定扣除一定比例工资。外聘教师若出现上述情况者,自行解除劳务合同。

(三)病假

凡请病假者,三天及其以上者必须出具医院诊断证明。

病假在十天及其以上者,按《河南农业大学附中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执行。

病假在两周以上不足一学期者,扣除当月的全勤奖并按比例扣除请假当月工作量奖,期末按比例扣除综合工作量奖。病假达到一学期者,不享受学期所有奖项。

一年内病假累计半年以上者,按大学文件规定对待,列入流动编制。

(四)婚假、产假、丧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执行。

三、请假流程

无论病假或事假,无论假期长短必须按流程逐级办理。首先告知教研组长并领取填写请假单――教导处负责人签字确认――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按规定的批准权限办理批准手续――批准后请假单送交到教导处存档。

 

 

                             河南农业大学附中

                               一四年八月七日